團體標準封面有統(tǒng)一格式嗎?能否添加社會團體的logo
或者其他標志性的內(nèi)容?
建議按照《團體標準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》(國質檢標聯(lián)[2017]536號)的團體標準封面格式,見圖1。目前已出版的團體標準封面存在多種格式,見圖2。
圖1 團體標準的封面格式1
圖2 團體標準的封面格式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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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編號規(guī)則是什么?
團體標準編號應符合《團體標準管理規(guī)定(試行)》(國質檢標聯(lián)[2017]536號)第十五條要求,團體標準編號依次由團體標準代號、社會團體代號、團體標準順序號和年代號組成,見圖3。需要注意的是,這里的“團體標準順序號”是社會團體發(fā)布的團體標準總順序號,并不是自行規(guī)定的某一分類領域或某一年份發(fā)布的團體標準順序號。社會團體代號由社會團體自主擬定,可使用大寫拉丁字母或大寫拉丁字母與阿拉伯數(shù)字的組合。社會團體代號應當合法,不得與現(xiàn)有標準代號重復。例如,T/CAS 115—2015。
圖3 團體標準的編號規(guī)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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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團體能否根據(jù)標準的種類在標準編號上進行區(qū)分?
按照團體標準化工作需要,可以在標準號上區(qū)分標準的種類。例如,中國技術市場協(xié)會團體標準“T/TMAC 004.F—2017”,在標準順序號004后加F,表示該標準為服務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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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前言應表述哪些內(nèi)容?
參考GB/T 1.1—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6.1.3規(guī)定,前言為必備要素,不應包含要求和推薦,也不應包含公式、圖和表。
(1)標準結構的說明。對于系列標準和分部分標準,在第一項標準或標準的第1部分中說明標準的預計結構;在系列標準的每一項標準或分部分標準的每一部分中列出所有已發(fā)布或計劃發(fā)布的其他標準或其他部分的名稱。
(2)標準編制所依據(jù)的起草規(guī)則,例如:本標準按照GB/T 1.1—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(3)標準代替的全部或部分其他文件的說明。
(4)有關專利的說明。參考GB/T 1.1—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附錄C給出的要求說明相關信息。
(5)標準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相關信息。
(6)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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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標準引言應表述哪些內(nèi)容?
與前言相比,引言和標準正文的關系更為密切。為了更好地實施和使用標準,建議在引言中給出標準技術內(nèi)容的特殊信息或有關說明,以及編制該標準的原因。參考GB/T 1.1—2009《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:標準的結構和編寫》的6.1.4規(guī)定,引言為可選要素,不應包含要求。如果已經(jīng)識別出標準涉及專利,則在引言中應當給出相關內(nèi)容。引言不應編號。當引言的內(nèi)容需要分條時,應僅對條編號,編為0.1、0.2等。